依貨品種類妥善包裝
貨物出口必經過轉運過程 , 請務必妥善包裝您所交寄之物品
外包裝取材 — 紙箱
1.種類:
塑膠制品、小五金、機械零組件、電子類、
電器類、眼鏡等物品。
2.性質:
易碎品、不耐壓、或需紙箱包裝保護者。
3.體積:
不適合裝入小包裝快遞袋處理或無須訂製木箱之物品。
4.重量:
建議總重30公斤以下,若紙箱強度保護安全性足夠,
超重亦無妨。
5.貨物價值:
低或高貨價均適用。
外包裝取材 — 木(條)箱
- 精密儀器、模具、小型機械、機械組件、工業設備、電腦或是體積尺寸超大、超長、超重或必須直立不可橫放之物品。
- 怕搬運時有碰撞、擠壓、堆疊或晃動而有損壞顧忌之物品。
- 訂製木(條)箱前,請特別註意,進口地之包裝規定,如澳洲(Australia)對木箱包裝之要求,
須有木箱之"煙熏証明",以確保無蟲害問題。
- 木(條)箱之上蓋,切勿緊密釘死,以備進口地海關查驗貨物時,易於開啟查驗及回復原狀。
- 精密儀器或不耐震動之物品,於裝入木箱前,應作好防震包覆措施,再置入箱內。